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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党[2009]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扎实推进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全面完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支持和保证
 
  (一)推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要从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推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组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抓紧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突出问题,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服务。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丰富内容形式,改进方法手段。当前,要着力为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全面完成国务院扩大内需重大举措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大部署服务;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密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服务;为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服务;为促进平安建设、维护系统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服务。
 
  二、着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三)强化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以纪念建党88周年和建国60周年为契机,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情国情教育,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以组织推荐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吸引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开展道德实践,促进道德养成,树立文明新风的过程。大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道德模范的事迹,扩大道德模范的影响,在全系统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气。
  着力加强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诚实守信理念,推动知荣辱、讲诚信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落实,及时公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标准和办事规则。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严格对失信单位和人员不良记录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规划为龙头,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设施的配套建设。
  (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职工队伍产生的影响,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敏感性,及时发现在改革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着力解决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各级建设职工政研会作用,办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培训班和文化论坛,推进系统文化建设,以一流的文化塑造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全行业服务管理水平
 
  (五)扎实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以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新风为目标,大力推动建筑、房地产、城市规划和市政公用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特点,提出明确目标和创建工作计划,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规范,广泛开展“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争创文明行业示范点”和“争做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引导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继续推进12319服务热线建设,以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借助社会力量推动企业兑现承诺、履行责任、规范服务,不断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力争实现每个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2个以上省级文明行业目标。制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标准,召开创建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关注农民工群体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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